代理商合作協議(模板)

最後更新:2026-10-07

一、合作目的与主体

本協議(《代理商合作協議》模板)由平台運營方(「平台」)與代理商(「代理」)簽訂,約定代理推廣、銷售 backspacegeo 服務並獲取返點的事宜。本協議為模板文字,最終以雙方簽署的正式版本為準。

二、代理授权范围

平台授予代理在約定區域/行業範圍內的非獨佔代理權。代理不得以平台名義對外作出超出授權範圍的承諾(如承諾平台未提供的功能、承諾具體效果指標——這是雙方共同的合規紅線);不得發展下級代理(如政策允許分銷須另行書面約定)。

三、客户归属与保护

透過代理專屬推薦連結/推薦碼註冊的客戶歸屬該代理,返點按服務政策結算;平台不越過代理直接聯絡其客戶進行直銷(客戶主動聯絡平台諮詢其他服務的除外,平台將引導至代理)。客戶歸屬判定、跨區客戶處理、代理離職後客戶繼承等規則按平台公示的代理政策執行。

四、返点与结算

返點按月結算(按客戶實際支付的服務費計算),階梯比例以代理後台公示並經代理確認為準;平台調整返點政策的,提前 30 日通知,代理繼續合作視為接受。結算流程:每月 X 日生成對賬單 → 代理確認 → 次月支付至代理對公賬戶(平台開票)。對賬異議須在收到對賬單後 15 日內提出。

五、双方义务

代理:依法合規開展推廣(不得虛假宣傳、不得以刷單/自購刷返點等欺詐方式獲取返點——違反的,平台有權追回並終止合作);維護平台品牌形象;對服務能力做如實介紹;及時反饋客戶問題。平台:保障服務質量;及時結算;提供代理賦能材料(產品資料、演示環境、培訓);為合格代理提供報告品牌定製能力。

六、数据保护与保密

代理在推廣與服務過程中接觸的客戶資訊、價格政策、技術資料均為保密資訊(期限:合作期及終止後 3 年)。代理處理客戶資料須遵守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及本平台《隱私政策》《DPA》的要求;代理不得私自留存客戶資料副本,合作終止後應刪除並確認。

七、品牌使用与报告品牌定制

代理可在授權範圍內使用平台品牌與素材(規範見品牌使用指引),不得註冊與平台近似的商標或域名,不得聲稱擁有平台所有權。以代理品牌出具報告(報告品牌定製)的授權範圍與限制以代理政策為準。

八、违约责任

任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依法賠償。代理存在虛假宣傳、欺詐返點、洩露客戶資料、惡意競爭等行為的,平台有權立即終止合作、追回違規所得並追究法律責任;平台未按時結算的,代理有權催告並在逾期 30 日後終止合作。

九、协议期限与终止

本協議自雙方確認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一年,到期無異議自動續期。任一方可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終止。終止後:已產生的返點按約結算(結算週期內的以實際完成為準);代理停止使用平台品牌與素材;保密與資料保護義務繼續有效。

十、争议解决

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。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提交平台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