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處理協議(DPA)

最後更新:2026-10-07

一、协议目的与适用

本資料處理協議(「DPA」)適用於企業客戶(「客戶」)訂閱本平台服務時,平台運營方(「我們」)作為受託處理者處理客戶委託資料的情形。本 DPA 是雙方主服務協議(《SaaS 服務合同》或線上套餐協議)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;與主協議衝突的,以本 DPA 為準。

二、角色与处理范围

客戶為個人資訊/資料處理的決定者,我們為受託處理者。處理的委託資料類別:客戶上載的品牌與產品資訊、監測問題詞、內容資料、知識庫文件、線索與表單資料及其派生分析結果;資料主體類別:客戶的員工(賬號使用人)與客戶的終端用戶(線索/表單提交者);處理目的:限於提供客戶訂閱的服務(監測、生成、分發、分析);處理期限:服務存續期間。我們不將委託資料用於服務之外的任何目的。

三、处理指令与协助义务

我們僅按客戶的書面指令(含平台內的配置操作)處理委託資料;如指令違反法律,我們將告知客戶並有權拒絕。我們協助客戶履行其法定義務,包括:響應資料主體請求(提供匯出工具與技術支援,響應時限 30 日內)、個人資訊保護影響評估(PIA/DPIA)協助、與監管機構溝通的配合。

四、安全措施(技术与管理措施)

我們採取不低於行業標準的措施:傳輸 TLS 加密、靜態 AES-256 加密;租戶與項目雙重隔離;基於角色的訪問控制與最小許可權;多因素認證與異常登入檢測;操作審計日誌;備份與災難恢復;員工保密協議與安全培訓;漏洞管理與應急響應流程;對標等保三級的安全基線自檢(自檢機制,非認證資質)。安全措施明細可應要求提供(安全說明書)。

五、数据泄露通知

發生涉及委託資料的安全事件時,我們將在確認事件後 72 小時內通知客戶(內部發現後 24 小時內先行通報已知情況),內容包含:事件性質、涉及的資料類別與大致規模、已採取的處置措施、對客戶的建議。我們將在事件處理過程中持續向客戶提供進展資訊,並協助客戶履行其對監管與資料主體的通知義務(法律要求客戶自行通知的,我們提供必要資訊)。

六、子处理者(分包处理)

客戶同意我們委託子處理者處理資料以提供服務(AI 引擎/模型供應商、雲服務、簡訊/郵件、支付等類別,詳見平台公示的《子處理者清單》)。我們與子處理者簽訂資料保護條款,對其處理行為承擔監督責任。我們變更子處理者將提前 30 日通知客戶(訂閱通知或站內通知);客戶對新增子處理者有合理異議的,可在通知期內提出,雙方協商解決;無法達成一致的,客戶可就受影響部分終止服務並按未使用期間結算。

七、跨境传输

預設資料儲存於中國境內。客戶啟用境外 AI 引擎或境外分發渠道時產生資料出境:① 涉及個人資訊出境的,我們依據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三十八條採取標準合同(向省級網信部門備案)、安全評估或保護認證等合規路徑之一;② 涉及 GDPR 場景的,採用歐盟標準合同條款(SCC,模組二/三)並輔以傳輸影響評估(TIA);③ 我們向客戶披露境外接收方類別與傳輸範圍,客戶可透過平台配置關閉境外傳輸。

八、客户审计权

客戶有權審計我們的資料處理合規情況:① 常規審計——每年不超過一次,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,雙方簽署保密協議後進行(可包括現場檢查與文件審閱);② 事件觸發審計——發生資料安全事件或客戶有合理理由懷疑違規處理時,可立即提出,我們配合安排;③ 審計方式可委託獨立第三方機構(不得為我們的直接競品),審計費用由客戶承擔,但因發現我們重大違規的,由我們承擔。我們也可提供近期的審計報告或安全評估結果替代部分現場審計。

九、数据返还与删除

服務終止後 30 日內,客戶可隨時匯出全部委託資料(平台匯出中心,CSV/Excel 格式含完整口徑說明);匯出期屆滿後,我們將在 30 日內刪除委託資料(備份中的殘留資料在備份輪換週期內清除,通常不超過 90 天),並按客戶書面請求出具刪除證明。法律法規要求保留的記錄(如日誌、財務憑證),以及為支援監測可核驗性而需保留的監測原始記錄(取樣記錄與證據快照,行業團標建議保留至項目結案後不少於 3 年),不在此限;該等資料的處理僅限上述保留目的。

十、违约责任

我們對因自身原因導致的委託資料洩露、損毀或違規處理依法承擔責任,賠償範圍以主協議責任上限條款為準(不適用於我們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形)。因客戶指令違法或客戶自身原因導致的責任由客戶承擔。

十一、协议期限与终止

本 DPA 隨主協議生效並持續有效至委託資料處理活動全部結束。主協議終止不自動終止本 DPA 中按其性質應繼續有效的條款(資料返還與刪除、保密、審計權、違約責任)。